根据教育部《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》、《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(试行)》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我校学籍管理规定:
1、学校成立学籍管理领导机构,组织领导学校学籍管理。
2、依据教育部《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》、《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(试行)》,对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和电子注册。
3、学籍管理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注册。
4、凡愿上我校的初中毕业生,参加中考,网上填报志愿,并亲自来校办理手续,领取录取通知书。学校集体办学籍注册手续。
5、凡录取的学生必须交:户口本复印件(户口本第一页、户主一页、学生一页,横放两行,复印在A4纸的正面)。并注上户主的电话。
6、凡录取的学生和转入的学生必须照学籍相。
7、凡录取的学生姓名必须和户口本、身份证、准考证上的姓名保持一致,不得随意更改!
8、学生在校必须服从管理,完成学业,品德表现良好,每学期缴纳学费。
9、 学生必须如实填写《学籍管理登记表》。《学籍管理登记表》班主任管理填写。高二专业分班时,各班班主任应相互交接。
10、中途若有转学、退学、休学、转入学生,须按上级学籍管理规定必须办理手续(个人书面申请、家长签字、班主任审核、校长批准到办公室备案,上报)转学必须在假期中办理,其余时间不予办理,高三的学生不准转学。
11、 违犯校纪校规受到劝退及其以上处分的,要办理退学手续。
12、凡因病不能在校学习请假者,须医院诊断建议书,来校复课必须有医院康复证明。
13、为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,学校每年度第一学期全体学生必须参加体格检查,未检者必须补检。